question-icon 公司欠债对方可以起诉员工个人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听说公司欠了别人钱。我有点担心,万一对方追债,会不会把我也给起诉了呀?我就是个普通员工,和公司债务没什么关系。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公司欠债对方到底能不能起诉我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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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公司欠债对方不可以起诉员工个人。公司是独立的法人组织,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这意味着公司产生的债务由公司自行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普通员工甚至一般股东在没有特殊原因时,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虚假出资,即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出资不到位,也就是没有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自己的出资偷偷撤回;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等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这也不是起诉普通员工个人。 作为普通员工,如果遇到公司欠债债权人试图起诉自己的情况,不要惊慌。只要自己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责任情形,是无需对公司债务负责的。债权人应该通过合法途径向公司追讨债务,比如与公司协商、找律师进行催收,若协商无果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起诉公司。 相关概念: 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作为法人对其拥有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简单说,就是公司对自己财产有自主支配的权利,和股东个人财产是分开的。 连带责任:就是在公司债务无法偿还时,相关责任人(如存在特殊情形的股东)需要和公司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公司或责任人任何一方要求全部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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