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权利扣留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吗?
我从原公司离职进入现公司后,现公司却要扣留我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我不太理解他们为什么这么做。我想知道这种扣留行为是否合法,会不会对我后续产生不利影响,以及我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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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权利扣留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也就是说,原公司有义务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并且这个证明是要交给员工本人的,目的是方便员工在后续求职等过程中使用。 其次,对于现公司而言,离职证明主要是用于确认劳动者与上一家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然终止,防止因过去未解决的问题而引发潜在的劳动争议纷争。现公司如果需要备案等,可以使用复印件,而不应该扣留原件。 最后,如果遇到公司扣留离职证明的情况,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员工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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