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可以更改吗?


公司法人是可以更改的。这里需要先明确一下“法人”的概念,法人并不是指某个人,而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司法人变更”,准确来说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就属于变更登记事项之一。 一般来说,公司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先由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然后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比如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等,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进行变更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不过,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所以在变更法定代表人时,新的人选需要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