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8000会被判什么罪?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之前因为一些紧急情况,没经过公司同意就挪用了8000元资金。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行为严重不严重,想了解一下就我挪用8000元这个情况,会被判定犯什么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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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8000元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来了解一下挪用资金罪,它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对于挪用资金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不同情况有不同界定。如果是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用于营利活动等,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从这标准看,单纯挪用8000元未用于非法活动且不是营利活动,未超过三个月归还的话,一般不构成挪用资金罪;若用于非法活动,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但如果挪用资金8000元的行为不符合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也可能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的违法违纪行为,比如及时归还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 总之,仅挪用8000元这一行为,要综合挪用目的、是否归还、时间等多方面因素判断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相关概念: 挪用资金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符合特定情形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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