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的企业能否开具居间费发票?
我公司营业范围是企业管理咨询,最近促成了一笔业务,对方要求我们开具居间费发票。但我不确定在这种营业范围下,能不能开这个发票。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不知道这样开发票合不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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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营业范围”和“居间费发票”这两个概念。营业范围指的是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是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允许企业开展的业务活动界限。而居间费,简单来说,就是居间人(促成交易双方达成合作的中间人)促成他人合同成立后获得的报酬,居间费发票就是针对这笔报酬开具的税务凭证。 从法律角度来看,企业的经营活动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如果企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可能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然而,关于开具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这里强调的是真实发生的经营业务,而非局限于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 对于营业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的企业能否开具居间费发票,关键在于这笔居间业务是否真实发生。如果企业确实促成了交易并获得了居间报酬,即便居间业务不在其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管理咨询范围内,从发票管理的角度,也是可以开具居间费发票的。不过,企业需要留存好能证明该居间业务真实发生的相关证据,如居间合同、业务往来记录等。同时,企业应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以避免因超范围经营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这样既确保了发票开具的合法性,也符合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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