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醉驾撞人交强险是否可以赔偿?

我前几天酒驾了,脑子一热直接开车回家,路上不小心撞到人了。现在伤者要求赔偿,我买了交强险,不知道这种醉驾撞人的情况,交强险会不会进行赔偿呢?我很担心自己要承担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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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醉驾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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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醉驾撞人交强险是否可以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交强险的基本概念。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基本的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当出现醉驾这种情况时,对于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垫付。例如,在医院对伤者进行紧急抢救所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会先帮忙支付。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最终要承担这部分费用,之后保险公司有权向醉驾的致害人进行追偿。 而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如车辆的损坏、物品的损毁等,交强险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至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方面,除了抢救费用外的其他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有些地方的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进行赔偿,然后保险公司再向致害人追偿;而有些地方则认为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总体而言,从交强险保障受害人权益的立法目的来看,更多倾向于让保险公司先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再向致害人追偿。 所以,醉驾撞人时,交强险对于抢救费用会垫付且可追偿,财产损失不赔,人身伤亡赔偿存在不同处理情况,但大多以保障受害人权益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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