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中违约金与损失赔偿金能否一并适用?

我签了一份合同,对方违约给我造成了损失。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但我觉得损失比违约金多,想额外要损失赔偿金。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能不能一起要,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展开 view-more
  • #违约金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合同纠纷中,违约金与损失赔偿金能否一并适用是很多当事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的概念。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它具有预先确定性和惩罚性的特点,目的是为了督促合同双方履行合同义务。而损失赔偿金则是指违约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额,其目的是弥补受害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的性质和目的有所不同。在一般情况下,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不能同时并用。因为违约金的功能之一就是弥补损失,如果允许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可能会使守约方获得双重利益,这不符合公平原则。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是可以并用的。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全部损失时,守约方可以就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部分主张损失赔偿金。例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10万元,但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了20万元的损失,此时守约方除了可以主张10万元的违约金外,还可以就剩余的10万元损失主张损失赔偿金。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当事人要主张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违约行为的存在以及所遭受的损失。同时,如果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调整。 总之,合同中违约金与损失赔偿金能否一并适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合理主张自己的权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