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是否可以先离婚,再处理财产分割?
我和配偶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一时无法达成一致。我想先把婚离了,之后再慢慢处理财产分割问题。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这样操作,所以来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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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是可以先离婚,再处理财产分割的。在法律中,离婚和财产分割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律关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而财产分割则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合理分配的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决定先离婚,之后对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先离婚再分割财产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和不便,比如财产状况可能发生变化、举证难度增加等。所以如果可能的话,还是建议在离婚时一并处理好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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