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离婚再进行财产分割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已经破裂,想尽快结束婚姻关系,但对于财产分割一时无法达成一致。我想先办理离婚,之后再慢慢处理财产分割的事,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所以来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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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是可以先离婚再进行财产分割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分为解除婚姻关系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等多个方面。解除婚姻关系主要是结束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而财产分割则是对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积累的财产进行划分。这两个方面在法律程序上是可以分开处理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强调的是“离婚时”,但并没有规定必须在离婚的同时完成财产分割。也就是说,双方既可以在离婚的时候一并处理财产问题,也可以先离婚,之后再对财产分割进行协商或者通过诉讼解决。 如果选择先离婚再分割财产,在离婚后,若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按照协议进行分割。要是无法协商一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所以,即使先离了婚,对于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要及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避免时间过长导致证据缺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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