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离婚再分财产吗?
我和伴侣打算结束婚姻关系,但对于财产分割还存在分歧,一时半会儿谈不拢。我想先把婚离了,之后再慢慢处理财产分割的事,这样做在法律上允许吗?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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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是可以先离婚再分财产的。 首先,从法律程序上来说,离婚和财产分割虽然在很多离婚案件中是一并处理的,但它们在法律性质上是相互独立的。离婚主要解决的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问题,而财产分割则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说明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离婚和财产分割必须同时进行。 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决定先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再对财产进行分割,这种做法是被允许的。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财产暂不分割,待之后再协商处理。 要是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即使已经离婚,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不过,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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