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都在外地是否可以办理离婚?
我和配偶都在外地工作,因为感情问题打算离婚,但是不清楚在外地能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想了解一下,两人都在外地的情况下,究竟可不可以办理离婚呢?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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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都在外地是否可以办理离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两人都在外地是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这一规定依据的是《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然后是诉讼离婚。如果两人都在外地,并且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外地且被告在该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原告就可以在该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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