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是否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
我和我爱人现在都在外地工作,因为感情不和想办理离婚,但我们的户口都不在现在工作的城市。想问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吗?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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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能否在外地办理离婚,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主要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情况。 首先说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就意味着,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一般是不能在外地办理的,需要回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比如你们的户口都在A地,现在在B地工作,协议离婚的话就只能回A地办理。 然后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诉讼离婚是可以在外地办理的。比如夫妻双方都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外地工作,并且在外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就可以在该地的法院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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