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能否中止执行?
我涉及一个刑事犯罪案件,目前判决已经下来了。但现在我家里出现了重大变故,我自身也患了严重疾病,实在没办法按照判决执行。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刑事犯罪的执行可以中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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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是可以中止执行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刑事犯罪执行中止。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执行过程中,因为某些特定的原因,暂时停止执行刑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在司法实践中,有多种情形可能导致刑事犯罪执行中止。比如,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不过,执行中止并不是随意进行的,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当出现可能导致执行中止的情形时,相关部门会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确实符合条件,才会作出中止执行的决定。而且,一旦导致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如果罪犯刑期未满,应当及时收监继续执行剩余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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