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买了东西不想要了是否能退?
我之前买了个商品,现在不想要了,但是商家说不能退。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讲,我这种买了东西不想要了的情况到底能不能退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支持我的诉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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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客户买了东西之后又不想要了能否退货,这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也就是说,通过网购等远程购物方式购买的商品,在不属于上述例外情况时,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消费者在远程购物中的一种保障,因为在这种购物模式下,消费者无法在购买时直接接触和检验商品。 其次,如果不是通过上述远程购物方式,而是在实体店购买商品,那么一般情况下没有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不过,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根据《消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当商品有质量问题时,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这是基于商品本身不符合质量要求,商家有义务为消费者解决问题。 另外,如果商家和消费者之间有关于退货的约定,比如商家承诺了一定期限内可无理由退货,那么就按照双方的约定来执行。约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双方都需要遵守。 综上所述,客户买了东西不想要了能不能退,要根据购物方式、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双方有无约定等多种因素来综合判断。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先查看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或者约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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