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的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
我公司最近进口了一批货物,收到了海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我不太清楚这个海关的增值税能不能用来抵扣我们公司的销项税,要是能抵扣的话,具体又该怎么操作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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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的增值税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抵扣的。 首先,给您解释一下增值税抵扣的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抵扣就是指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将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五)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也就是说,从海关取得合法有效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可以作为增值税抵扣的合法凭证的。 不过,想要进行抵扣还需要满足一些其他条件。比如,必须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如果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另外,企业要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操作,需要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信息通过采集软件采集后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比对,比对相符后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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