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通过离婚转移财产能够撤销吗
我借给别人一笔钱,现在到了还钱的时候,对方却不还。最近听说他和老婆离婚了,把财产都给了老婆。我就想知道,像这种债务人通过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况,我能不能让法院撤销他们的财产转移行为,要回我的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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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通过离婚转移财产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 首先,要明确债权人撤销权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当债务人的某些行为损害到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也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如果债务人在离婚时,存在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转让给配偶,比如将房产、存款等全部归对方所有,导致自己没有财产来偿还债务,影响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那么债权人就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种财产转移行为。再比如,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财产转让给配偶,而且配偶知道这种行为会损害债权人利益,同样也可能被撤销。 不过,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相关概念: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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