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死了,其房产可以用来抵债吗
我碰到个麻烦事,有人欠我钱,在法院判决后成了被执行人,可这人突然去世了,他名下有套房产。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他这套房产能不能用来抵我这笔债啊?我很想弄清楚这个,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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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死了,其房产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用来抵债的。首先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就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被执行人死亡,有继承人继承其遗产,那么继承人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其名下的房产作为遗产的一部分,是可能被用于抵债的。比如,被执行人欠了20万债务,其房产价值50万,继承人继承了该房产,那么就需要在这50万房产价值范围内对20万债务进行偿还。 要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遗产用于抵债清偿,这里面自然也包括房产。 不过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如果被执行人只有这一套住房,并且家属有居住需求,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强制把房屋拍卖来抵债。但要是这房子属于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或者家属有其他居住条件,法院在保障被执行人家属居住权的基础上,是可以依法拍卖房屋用于抵债的。 总之,被执行人死亡后,其房产能不能用来抵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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