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亡后有欠款的情况下,能否转移房产?


人死亡后有欠款的情况下,能否转移房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在债务人死亡之前,就已经将房产等资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并且经过查证,这种行为是债务人故意用来逃避债务的,那么债权人是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这种行为的。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自身的利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原则。比如,债务人明明知道自己有欠款未还,却将房产无偿赠送给他人,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 倘若债务人采用主动放弃债券权益或者进行弃权性无偿转让等手段,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并且使得原定的债权难以实现,债权人同样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不当行为,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以兑现。例如,债务人放弃了自己的一笔到期债权,而这笔债权本可以用来偿还欠债权人的钱,这种行为就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从法律条文来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另外,在诉讼过程中,被诉欠债方是不可以转让名下房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也就是说,如果房产已经被法院查封等,是不能随意转移的。 如果债务人死亡,其财产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和分割。首先要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死者的配偶可以先分得一半的共同财产,另一半的共同财产与死者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均等继承遗产。而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需要清偿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