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租房跟房贷可以一起扣除吗?
我有套房子在还房贷,同时在外地工作又租了房。我想在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把租房和房贷这两项都加上,不知道这样行不行。想了解下在税法上,个税租房和房贷能不能一起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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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租房和房贷利息不能同时扣除。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清楚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含义。它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原本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外,额外允许扣除的一些特定支出。像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就属于其中的两项。 对于住房租金扣除,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如果您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是可以按照一定标准进行扣除的。根据不同城市,扣除标准分为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而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是指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该办法明确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您只能二选一进行扣除。这是为了避免重复扣除,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所以,您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一项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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