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继承?
我家有套拆迁安置房,现在家里老人去世了,不知道这套拆迁安置房能不能像普通房子一样由子女继承,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问问拆迁安置房到底可不可以继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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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通常是可以继承的。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而拆迁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只要该拆迁安置房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财产,就属于遗产的范畴,能够被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拆迁安置房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明,不属于法律规定不得继承的财产,就能够作为遗产继承。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该拆迁安置房。例如遗嘱中明确指定由某个子女继承,那么该子女就拥有该安置房的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的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不过,在办理拆迁安置房继承手续时,可能会因为其性质的特殊性而存在一些差异。比如有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上市交易等情况。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遗产被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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