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东西付了定金后不想要了,定金可以退款吗?
我买东西时付了定金,可后来又不想要这个东西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这定金能不能退给我呢?我不太懂相关法律,所以很纠结,怕钱就这么打水漂了,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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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是为了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而设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你作为支付定金的一方,付了定金之后却不想要这个东西了,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你这种行为属于违约。因为你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购买的义务,所以一般情况下是无权要求退还定金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商家存在违约行为,比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无法按时交付商品等,导致你不能实现购买商品的目的,那么你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以要求商家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定金退还的情形有其他约定,那么可以按照约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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