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合同的定金能退回吗?
我签了一份意向合同,还交了定金。现在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我不想继续履行合同了,不知道之前交的定金能不能退回来。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大家,意向合同里交的定金到底能不能退回呢?
展开


在探讨意向合同的定金能否退回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这就好比你看中了一件商品,先交一部分钱给商家,表明你有购买的诚意,同时也约束你后续要履行购买的义务。 在法律规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简单来说,谁违约谁就要承担定金罚则。 对于意向合同,如果是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不想继续履行合同了,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定金一般是不能退回的。比如说你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意向合同并交了定金,之后你因为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 然而,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情况就不同了。假如开发商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导致你无法按照意向合同购买该房屋,那么开发商就属于违约方,它不仅要退回你交的定金,还要额外再给你一笔和定金数额相同的钱作为赔偿。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比如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定金应当返还给交付定金的一方。这是因为双方都没有过错,不能让交付定金的一方承担损失。 总之,意向合同的定金能否退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主要看是哪一方违约,以及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是否可归责于双方。在处理定金问题时,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