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的拘留和取保候审能抵法院的非监刑期吗
之前因为一些事被公安局拘留过,后来又办了取保候审。现在法院判决了,是非监禁刑,想知道之前公安局拘留的时间,还有取保候审的这段日子,能不能抵现在法院判的非监刑期啊,不太清楚这方面规定,想了解了解。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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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公安局的拘留和取保候审对于法院非监刑期的抵扣情况是不同的。
首先来说拘留。如果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等刑罚,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被拘留(这里拘留属于“羁押”的一种形式),是可以折抵相应刑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通俗来讲,就是被关在拘留所的日子是可以按照一定规则折抵刑期的。
然后说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措施。它并不属于刑罚,也不属于“羁押”的范畴。按照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是不能折抵法院的非监刑期的,不能算在刑期中。
相关概念:
羁押:指被关押在拘留场所的行为。
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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