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六个月后是否还能继续留置?

我因涉及一些经济问题被留置了,现在已经过去六个月了,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还会不会继续对我进行留置,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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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期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是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在特定情况下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留置的最长期限就是六个月。 这意味着通常留置六个月之后是不能再继续留置的。不过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如果之前没有办理过延长留置期限的手续。要是监察机关已经按照规定办理了延长手续,并且已经达到了最长的六个月期限,原则上就不能再继续留置了。除非后续有新的法律规定或者特殊的法定情形出现,但目前并没有这样的情况。如果超过法定的留置期限仍然被留置,被留置人及其家属等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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