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措施是否有期限?

我因涉及一些经济问题,被相关部门采取了留置措施。现在心里很不安,不知道这个留置措施要持续多久,想了解一下留置措施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期限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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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措施是有期限规定的。留置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所采用的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这里的三个月是固定的期限,从被留置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开始计算。 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留置最长是三个月,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总共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这就保证了留置措施的正确运用,防止对被留置人员人身自由的不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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