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费的情形和条件有哪些?
我和前妻离婚时确定了孩子的抚养费金额,但现在我的收入大幅下降,实在难以按原金额支付。同时,孩子的教育费用因政策调整有所降低。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变更抚养费,变更抚养费都有啥情形和条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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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费是指在父母离婚后,因各种原因需要对原定的抚养费数额进行调整的情况。抚养费主要是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比如说,随着物价上涨,原定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孩子正常的生活开销;或者孩子生了比较严重的病,需要更多的医疗费用;又或者孩子升学进入了学费更高的学校等情况。 而如果是需要减少或免除抚养费,一般是在给付方的经济状况出现重大变化,确实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时。例如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或者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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