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留置后是否要处理结案?
我被留置了一段时间,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之后会怎样。我就想弄明白,被留置之后是不是一定会有个处理结果然后结案呢?还是说有可能一直处于留置状态,没有个最终说法?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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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被留置后通常是要进行处理结案的。留置是一种监察措施,主要是由监察机关在调查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留置并非是无期限的。当监察机关完成对案件的调查后,会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被调查人确实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监察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等,进入司法程序;如果不存在违法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等情况,监察机关也会作出相应的决定,解除留置措施,这也意味着案件有了一个处理结果,即结案。所以,被留置后一般都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并结案,不会一直处于留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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