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没有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财产吗?
我和另一半结婚一段时间了,目前发现我们没有共同财产。现在打算离婚,想知道在这种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离婚时还能不能分割财产,有哪些法律规定和说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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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结婚后没有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财产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结婚后确实没有共同财产,从法律层面来说,在离婚时通常是没有可供分割的共同财产的。因为离婚财产分割主要针对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这里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可能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付出较多义务,比如承担了较多的抚养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该方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另外,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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