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后是否可以分割对方的财产?

我刚结婚不久,最近和伴侣在经济方面有些矛盾,我想了解下在婚姻存续期间,能不能分割对方名下的财产呢?不知道法律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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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结婚后,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生活,财产处于共同共有的状态,通常不会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过,在特殊情形下,即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对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通常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也就是说,结婚后一般不能随意分割对方的个人财产,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才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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