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是否可以进行财产分割?
我和配偶现在还没打算离婚,但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想对婚内的财产进行分割。不知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律允不允许这样做,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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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分割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通过离婚程序,直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行为。正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维持期间共同管理和使用的,只有在离婚时才会进行分割。不过,法律也考虑到了一些特殊情况,允许婚内进行财产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存在上述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就可以向法院请求婚内分割财产。比如一方偷偷把夫妻共有的车辆卖掉,或者把存款转移到他人名下等。另外,如果一方的父母或其他法定扶养人患重病需要钱治疗,而另一方却拒绝拿出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费用,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费用的一方也能向法院请求分割财产来支付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婚内财产分割必须有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不能随意进行。并且,请求分割财产的一方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转移了财产,或者提供患病亲属的诊断证明和费用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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