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吗

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现在工伤认定已经下来了。我受伤后精神状态一直不太好,心里也有很大压力。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呀,想了解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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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单纯的工伤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工伤保险待遇中,并不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这里面并没有提及精神损失赔偿相关内容。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工伤是由第三方侵权行为所导致,并且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那么工伤职工便有权利向其雇主及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工伤赔偿,同时也可向侵权行为人寻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是因为对于因侵犯自然人的人身权益而引发的严重精神损害问题,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这里的人身权益主要涵盖了生命权、健康权以及身体权等多个方面 。 另外,如果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的,一般来说此“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通常不重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但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建立的保险关系,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保险机构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工伤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是自然人的人身权益遭受非法侵害,导致严重精神损害时,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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