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在婚内分割共同财产?
最近在处理一些家庭财产方面的事情,对婚内财产分割这块不太清楚。想知道在哪些具体情况下,能在不离婚的前提下进行婚内共同财产的分割呀,希望能详细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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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特定情形时,夫妻一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 首先,当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时,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这里面包含两个要点,一是实施这些行为的一方必须是出于恶意,就是想自己把共同财产占为己有,如果是不小心或者过失做了这些事,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财产;二是这些行为得危害到另一方的利益。比如一方偷偷把夫妻共同的存款大量转移到自己秘密账户,这就损害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权益。这一规定出自《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 其次,要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却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此时也能请求婚内分割共同财产。这里的法定扶养义务人范围比较广,不只是父母、子女之间,像婚姻法规定的所有抚养义务关系都包含,比如长辈对晚辈、夫妻之间、同辈之间的抚养义务。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 相关概念: 法定扶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抚养照顾的责任和义务。 重大疾病:在司法实践中没有明确统一标准,不同学者有按治疗费用、病情严重程度、家庭经济对医疗费用承担情况等不同观点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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