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房产该怎么立遗嘱?


首先,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对于继承父母房产而立遗嘱,在我国有多种合法有效的遗嘱形式。 自书遗嘱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它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也就是说,父母自己亲自书写遗嘱内容,表达清楚将房产留给您的意愿,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写好具体日期,这样自书遗嘱就初步完成了。 代书遗嘱也是可行的方式。当父母因为某些原因无法自己书写遗嘱时,可以找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了代书遗嘱的形式要求。这里的见证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打印遗嘱在如今也较为常见。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新增的遗嘱形式。 录音录像遗嘱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虽然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但它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办理公证遗嘱,父母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公证机构,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办理。 无论选择哪种遗嘱形式,都要确保遗嘱内容是父母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这样才能保证遗嘱的合法有效,保障您顺利继承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