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能继承父母的房产?


继承父母的房产,在法律上有多种方式。首先要明确,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如果父母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处理房产。也就是说,如果有人按照协议对父母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那这个人就有权按协议获得房产。 要是父母生前立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就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嘱可以指定某个或某些继承人来继承房产,也可以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要是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那就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确定了继承方式后,办理房产继承还需要进行一些手续。比如确定遗产范围,要核实房屋登记情况,是否有贷款抵押或相关债务,有的话要先清偿。之后,如果是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通常需要进行继承公证,要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提供房屋所有人的死亡证明、法定机关出具的法定继承人名单、原房屋所有人立的遗嘱(如有)等材料。接着要进行房屋测绘,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 。 相关概念: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