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和妻子感情破裂了,她不去民政局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妻子感情已经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我想离婚,也跟她提了,可她就是不愿意去民政局办手续。我现在很苦恼,不知道该怎么才能结束这段婚姻,想了解一下有什么办法能让我顺利离婚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途径
  • #诉讼离婚
  • #感情破裂
  • #婚姻法规
  • #离婚证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和妻子感情破裂了,但她不愿意去民政局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 首先,解释一下诉讼离婚,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的请求,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是否准许离婚以及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具体有这些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你作为起诉方,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结婚证,这是证明你们婚姻关系的重要证件;还有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依据,像刚才提到的符合法定离婚情形的证据,如果存在家庭暴力,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要是有分居满二年的情况,得有相关的分居证明,比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先安排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就会进入庭审阶段。在庭审过程中,会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最后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若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总之,诉讼离婚虽然过程相对复杂,可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这是在对方不愿意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实现离婚的一种有效法律途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