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怎样强制离婚?

我和另一半现在关系特别僵,完全过不下去了,可对方就是不同意离婚。我想结束这段婚姻,想知道在这种对方不愿意的情况下,夫妻要怎么强制离婚,具体的流程和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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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不存在“强制离婚”这种说法,不过当夫妻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时,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首先,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有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这时候,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一般原则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特殊情况下,例如被告不在国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等,原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如果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对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一种离婚方式。 管辖权:简单说就是确定哪个法院有权受理这个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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