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过了是否还可以离婚?

我和配偶申请了离婚,现在离婚冷静期已经过了,我们还是想离婚,不知道还能不能离成,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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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冷静期过了仍然是可以离婚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离婚冷静期这个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冷静期过了,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但如果超过了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这个期限,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当然,如果双方无法就协议离婚达成一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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