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能修改吗?
我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书,当时有些条款没考虑周全。现在我想修改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是否允许修改,我该怎么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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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否能修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因为此时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它只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变更、补充或删除。这是因为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和备案,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可以自由协商修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其次,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离婚协议书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修改。因为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过,如果存在法定情形,还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修改的。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或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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