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一方得了精神病是否可以离婚?
我和配偶结婚几年了,最近发现他得了精神病,病情越来越严重,已经影响到了正常生活。我实在是无力应对现在的状况,想离婚又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想问下夫妻有一方得了精神病,这种情况下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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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夫妻有一方得了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的情况,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因为一方患精神病,导致夫妻无法共同生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经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区分不同情况来处理。如果是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一方婚前就有精神病但故意隐瞒,婚后病情不断恶化,严重影响了家庭生活,另一方提出离婚,法院大概率会支持。 此外,在处理这类离婚案件时,还需要考虑精神病人的权益保障。因为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在离婚诉讼中需要为其指定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一般由其近亲属担任,比如父母、成年子女等。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另一方给予精神病人一定的经济帮助,以保障其今后的生活。 总之,夫妻一方得了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但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并且在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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