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证上是爸爸的名字,但修建房屋我也出钱了,拆迁了我有份吗?

家里房子房产证写的是爸爸名字,当初修建的时候我也出了钱。现在面临拆迁,我想知道自己能不能分到拆迁补偿。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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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来看,你可能较难直接获得拆迁补偿份额,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可以主张一定权益,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补偿通常是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比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给予被征收人,也就是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在你描述的情况中,房产证上是爸爸的名字,这意味着从产权归属上,房屋属于你爸爸,所以正常的拆迁补偿会给到你爸爸。 其次,虽然你在修建房屋时出了钱,但这出钱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多种不同的性质。如果被认定为是对父母的赠与,比如你当时明确表示或者从行为上可以推断出这钱是送给父母用于建房的,那么就难以主张拆迁份额。如果被认定为是借款,那么你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建房时你出的钱,但这和拆迁补偿份额本身并无直接关系。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你可能可以主张权益。例如,你们之间有关于房屋出资和未来权益分配的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你出钱建房后在拆迁等情况下有一定份额,那么你可以依据协议主张自己的份额。或者你能证明当时建房是基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特殊情况,并且当地的风俗习惯或者相关政策也支持这种情况下子女有一定权益,那么也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争取。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要确定你是否有拆迁份额,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具体的证据来判断。如果存在争议,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合法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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