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前调解后可以立刻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去法院走了诉前调解流程。现在调解成功了,我们想知道是不是调解完就能马上拿到离婚证,立刻算离婚了呢?还是说后续还有其他手续和等待时间?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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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前调解后是否可以立刻离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诉前调解。它是在正式进入离婚诉讼程序之前,由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尝试达成和解或者离婚协议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是通过调解,平和地解决夫妻之间的矛盾和纠纷,避免直接进入诉讼带来的对抗和繁琐。 如果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法院会根据这个协议制作调解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种情况下,从签收调解书那一刻起,婚姻关系就解除了,相当于“立刻离婚”。 然而,如果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即使在诉前调解时达成了离婚意向,也不能立刻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退还双方当事人。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无法立刻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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