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离婚调解书,是不是就算离婚了?
我和另一半去法院调解离婚,现在已经拿到了离婚调解书。但我心里还是有点不踏实,不知道拿到这个调解书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正式离婚了,之后还需不需要再去办其他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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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拿到离婚调解书这种情况属于诉讼离婚的范畴。 首先来解释一下离婚调解书。离婚调解书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是对你们双方关于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当离婚调解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并且双方都签收之后,它就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一样,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从这个时候起,你们的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了,不需要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 所以,一旦你和对方都签收了离婚调解书,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你们就算离婚了。而且,离婚调解书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件,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中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总之,拿到并签收离婚调解书,婚姻关系即告解除,无需再进行其他额外的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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