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算离婚了吗?
我和另一半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拿到了民事调解书。但我心里一直犯嘀咕,这民事调解书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正式离婚了呢?我不太确定它和离婚证有没有一样的效力,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这民事调解书到底算不算离婚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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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民事调解书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认定为离婚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民事调解书的概念。它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夫妻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法院会据此制作民事调解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当离婚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它和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收了离婚的民事调解书,就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从法律层面上已经解除,双方恢复单身状态,可以自由地进行再婚等相关民事行为。 所以,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离婚民事调解书,并且双方都已经签收,那么就相当于完成了离婚的法律程序,算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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