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我和我爱人现在都在外地工作,由于感情不和想办理离婚手续,但我们的户口都不在现在工作的城市。我想知道,我们能不能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呢?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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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外地能否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分情况来看,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形。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就意味着,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协议离婚通常是不可以在外地办理的。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冷静期等程序后,才能领取离婚证。比如夫妻双方户口都在A地,人在B地工作,那么他们就不能直接在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是要回到A地办理。 然后是诉讼离婚。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在外地办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夫妻双方都离开户口所在地在C地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那么一方可以在C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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