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是否可以跨省受理?

我和另一半分居两地,他在外地工作,我在老家生活。现在我们感情破裂,想通过起诉离婚解决问题,但不清楚能不能在我这边的法院起诉,还是必须到他所在的地方起诉。想知道起诉离婚可以跨省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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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能否跨省受理,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住所地,通常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要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如果被告在其他省份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就可以跨省到该省份的法院起诉。 其次,该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符合这些特殊情况,即便被告在其他省份,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实现跨省受理。 所以,起诉离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跨省受理的。关键在于确定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以及是否符合特殊情况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向当地法院了解具体的立案要求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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