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十多年了能单方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已经分居十多年了,感情早就没了。现在我想结束这段婚姻,但对方一直拖着不同意。我想问下,像我这种分居十多年的情况,能不能单方提出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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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所谓单方离婚,一般指的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这和协议离婚不同,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并共同办理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你提到分居已经十多年,若能证明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且满足连续分居满两年这个法定条件,同时有相关证据,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不过,要注意的是,即使分居多年,也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所以,分居十多年是可以单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请求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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