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住证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
我和另一半都在外地工作,双方都有当地的居住证,现在感情不和想离婚,不想回老家办手续,想问问有居住证能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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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不同的离婚方式对于异地办理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从这个规定来看,仅持有居住证一般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的,还是要回到双方中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不过目前有部分地区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如果你们所在的地区属于试点范围,且符合相关条件,那么即使在异地,有居住证也可以办理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果有居住证能证明被告在异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该地就可以认定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就可以在该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可以在异地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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