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需要冷静期可以直接办理吗?
我和我对象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想赶紧办理离婚。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我实在不想等那一个月,想问下有没有办法不需要冷静期直接办理离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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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否可以不需要冷静期直接办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协议离婚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协议离婚必须经过冷静期,没办法直接办理。因为法律设立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给予双方一定时间去冷静思考婚姻关系。 其次,从诉讼离婚角度来说,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先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这种情况下,诉讼离婚是不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的。只要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绕过离婚冷静期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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