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已离婚,户口还能放在一起吗?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目前还没找到合适的地方迁户口。我想知道,在已经离婚的情况下,我俩的户口还能不能继续放在一起?有没有相关的限制或者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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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离婚后,户口是可以继续放在一起的。从法律层面来讲,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强制要求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必须分开。 户口登记制度主要是为了对人口进行管理和统计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从实际情况来看,离婚后户口不迁出是比较常见的情况。比如,一方暂时没有合适的落户地址,或者出于子女上学等因素考虑,选择将户口继续留在原处。不过,虽然户口可以放在一起,但可能会在一些事务的办理上带来不便。例如,再婚时办理户口相关手续,或者涉及到房产交易等情况时,可能需要双方相互配合出示户口本等材料。如果后续双方产生矛盾,可能会给这些事务的办理增加困难。 所以,虽然法律允许离婚后户口放在一起,但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麻烦,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在单位集体户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落户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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