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了还能起诉对方吗?
我和对方已经离婚一段时间了,最近发现之前离婚时有些财产分割不合理,而且对方在婚姻期间可能有隐藏财产的情况。我想知道,我们已经离婚了,我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对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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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离婚后,是有可能起诉对方的,不过要根据具体的诉求和情形来看。 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是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要是在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等损害自己权益的行为,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 再比如,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认为对方支付的抚养费不够,或者对方想要变更抚养权等情况,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另外,如果是因为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导致自己受到损害,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即便已经离婚,也有可能起诉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不过,起诉是有时效限制的。比如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所以,如果有起诉的打算,一定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起诉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证据的收集和准备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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